近年來,因社會快速變遷及家庭功能式微的衝擊下,貧富差距日益擴大,偏遠地區許多家庭常面臨突發狀況致陷於危機,衍生許多社會問題甚且犯罪行為。本署有鑒於此,選擇轄區內資源最貧乏的三芝、石門地區成立司法保護據點,設置專人整合所有可運用之資源,投入協助需保護之家庭、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受保護管束人、社會勞動人及婦幼等弱勢族群,解決其問題、滿足其需求,希冀能有效預防犯罪問題,創造和樂家庭,共建美好的社會。
貳、目標
一、 整合轄區內犯保、更保、觀護、社服、公部門、民間公益等所有資源。
二、 設立司法保護據點,置專人服務及單一窗口受理機制,提供轄區資源,滿足求助者隨時取得政府各項服務措施之需求。
三、 運用個案管理精神,提供或轉介資源並建立後續追蹤處理機制。
參、服務對象
一、各類型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
二、受保護管束人、社會勞動人、緩起訴受處分人。
三、更生人及其家屬。
四、需高關懷之兒童、少年。
五、失能或功能不彰之弱勢家庭。
六、生活陷於困境或突逢急難事故之民眾
七、婦幼及老人、貧困等弱勢族群。
八、其他須協助者。
肆、服務類型
一、犯罪被害人、更生人、受保護管束人及其家屬之關懷及照顧
二、辦理弱勢學童及高關懷學生的免費課業輔導、法治教育及生命教育等課程。
三、辦理原住民、外籍配偶及其他弱勢民眾之技職訓練、心靈成長、生活適應、親職教育、理財規劃及電腦訓練等各式教育訓練課程。
四、募集生活物資等資源及結合本署社會勞動人力,辦理弱勢家庭發放物資及各種關懷服務。
五、提供民眾法律問題及其他各類問題之諮詢、轉介服務(含社政、醫療、教育、就業等項目)。
六、結合轄區內資源,適時辦理年節關懷活動、嘉年華、園遊會及各種預防犯罪宣導等活動。
伍、辦理方式:
一、司法保護據點設立專人乙名,提供當地求助者問題諮詢、轉介之電話服務、面談服務及後續追蹤處理,據以製作服務紀錄。
二、建立當地各類社政、醫療、教育、就業、救濟等資源、單位、機構或公益團體之聯繫窗口名冊,作為諮詢或轉介服務平台,快速解決民眾疑難問題,防止犯罪。
陸、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灣士林分 會、台灣更生保護會士林分會、士林觀護志工協進會
二、承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新生活社會福利發展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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