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北海岸司法保護據點籌備會議
開會時間:100年01月17日下午2:30-5:00
開會地點:新北市三芝區農會
與會人員:共 50 人(如附件一簽到表)
主 席:士林地檢署薛雅尹主任觀護人
紀 錄:張麗娟觀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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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一】:個案評估及轉介,如何合作,提請討論。
什麼樣的人,可以符合保護據點的對象,如何評估?
提 案 人:北海岸社福中心陳素吟主任
結 論:1.如本計畫所列之服務對象,弱勢有需要協助的人,都可以 來求助,經據點的輔導員受理諮詢後,轉介相關單位,但若有緊急狀況,會優先處理再轉介。
2.訂定以下服務流程圖。(如附件二)
3.轉介單需再簡單化,於一張A4轉介單下方設計回覆聯,接到轉介單之機構,請儘量於三日內(最慢一週內)回覆簡述預計如何處理,據點服務人員亦需於三日內(最慢一週內)追蹤轉介後之處理情形,將來製定各機構服務成效指標之滿意度調查表。
【提案二】:本專案期待各相關機構如何合作,提請討論。
提 案 人:北海岸司法保護據點
結 論:1.個案經過濾後,開案、接案、結案,處理過程中,各項環結可以漸漸銜接起來,有一些資料或資源可以互相分享,達到雙贏的結果。
2.針對有些個案會向社會局或不同的機構申請補助,為了避免此情形,建議由地檢署行文社會局,未來有須查證的,可以有窗口或管道查證得知,可以避免資源的浪費。
3.有些個案的確需要訪視,以便了解及掌握狀況,紳士協會志工願意成立訪視大隊,協助新生活社會福利發展促進會的個案訪視工作。
【提案三】:每季舉辦一次相關機構業務交流座談會議,提請討論。
提 案 人:新生活社會福利發展促進會羅素如老師
結 論:1.請各機關與會貴賓向主管或負責人報告此一訊息,未來每 季召開業務交流座談會議。
2.希望未來與各機構建立夥伴關係,定期溝通,交換及分享訊息。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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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 機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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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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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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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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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雅尹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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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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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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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麗娟觀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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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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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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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榮藏志工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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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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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檢署 北海岸司法保護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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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嫚華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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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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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芝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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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得仰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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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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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芝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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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鈶壤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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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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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芝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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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公瑾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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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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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芝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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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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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芝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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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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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芝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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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安繕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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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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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石門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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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文泉課長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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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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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石門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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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如璋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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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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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北海岸社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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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素吟社工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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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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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心衛&長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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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佳星技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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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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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淡水區衛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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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雅惠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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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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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芝區衛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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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瑞柳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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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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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扶助基金會士林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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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芬芬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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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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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芝區橫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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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憲明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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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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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芝區錫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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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燕國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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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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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芝區后厝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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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秀彥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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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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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北投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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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秀汝社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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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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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北投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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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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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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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偕紀念醫院(社會服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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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怡伶社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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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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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偕醫學院(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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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秋苹組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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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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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連安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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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芳文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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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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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連安養中心 院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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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約信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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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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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連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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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雅婷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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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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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路的雁全人關懷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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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雲敏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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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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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路的雁全人關懷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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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華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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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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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路的雁全人關懷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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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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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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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芝基督長老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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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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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芝區關懷社區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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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瑞齡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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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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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和社區發展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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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慶崇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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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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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家庭與社區發展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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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素幸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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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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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芝區婦女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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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秋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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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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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蘭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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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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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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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芝區原住民發展協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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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泉成頭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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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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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芝殘障自強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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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文華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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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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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濟基金會-淡水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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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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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鼓山北海岸關懷室/慈善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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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又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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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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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鼓山北海岸關懷室/慈善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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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蔡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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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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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鼓山北海岸關懷室/慈善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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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錦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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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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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鼓山北海岸關懷室/慈善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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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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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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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鼓山北海岸關懷室/慈善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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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德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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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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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活社會福利發展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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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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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活社會福利發展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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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燕芬教學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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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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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活社會福利發展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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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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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樹林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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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嘉珍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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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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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樹林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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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彥穎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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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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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海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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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菁兢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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