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9日 星期三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北海岸司法保護據點籌備會議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北海岸司法保護據點籌備會議

開會時間:100年01月17日下午2:30-5:00
開會地點:新北市三芝區農會3F
與會人員:共 50 人(如附件一簽到表)
主    席:士林地檢署薛雅尹主任觀護人
紀    錄:張麗娟觀護人

 【提案一】:個案評估及轉介,如何合作,提請討論。
            什麼樣的人,可以符合保護據點的對象,如何評估?
  提 案 人:北海岸社福中心陳素吟主任
  結    論:1.如本計畫所列之服務對象,弱勢有需要協助的人,都可以 來求助,經據點的輔導員受理諮詢後,轉介相關單位,但若有緊急狀況,會優先處理再轉介。
              2.訂定以下服務流程圖。(如附件二)
            3.轉介單需再簡單化,於一張A4轉介單下方設計回覆聯,接到轉介單之機構,請儘量於三日內(最慢一週內)回覆簡述預計如何處理,據點服務人員亦需於三日內(最慢一週內)追蹤轉介後之處理情形,將來製定各機構服務成效指標之滿意度調查表。

 【提案二】:本專案期待各相關機構如何合作,提請討論。
  提 案 人:北海岸司法保護據點
結    論:1.個案經過濾後,開案、接案、結案,處理過程中,各項環結可以漸漸銜接起來,有一些資料或資源可以互相分享,達到雙贏的結果。
          2.針對有些個案會向社會局或不同的機構申請補助,為了避免此情形,建議由地檢署行文社會局,未來有須查證的,可以有窗口或管道查證得知,可以避免資源的浪費。
          3.有些個案的確需要訪視,以便了解及掌握狀況,紳士協會志工願意成立訪視大隊,協助新生活社會福利發展促進會的個案訪視工作。

 【提案三】:每季舉辦一次相關機構業務交流座談會議,提請討論。
  提 案 人:新生活社會福利發展促進會羅素如老師
  結    論:1.請各機關與會貴賓向主管或負責人報告此一訊息,未來每 季召開業務交流座談會議。
            2.希望未來與各機構建立夥伴關係,定期溝通,交換及分享訊息。




參加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北海岸司法保護據點籌備會議名單

序號
單位 / 機構名稱
出席人員
1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薛雅尹主任
2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張麗娟觀護人
3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華榮藏志工老師
4
士林地檢署 北海岸司法保護據點
陳嫚華輔導員
5
新北市三芝區公所
施得仰區長
6
新北市三芝區公所
郭鈶壤課長
7
新北市三芝區公所
袁公瑾課長
8
新北市三芝區公所
李長照先生
9
新北市三芝區公所
盧愛玲小姐
10
三芝國中
蔡安繕校長
11
新北市石門區公所
游文泉課長代
12
新北市立石門國中
崔如璋校長
13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北海岸社福中心
陳素吟社工督導
14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心衛&長照科)
吳佳星技士
15
新北市淡水區衛生所
何雅惠護理師
16
新北市三芝區衛生所
藍瑞柳護理師
17
法律扶助基金會士林分會
陳芬芬律師
18
三芝區橫山里
江憲明里長
19
三芝區錫板里
陳燕國里長
20
三芝區后厝里
楊秀彥里長
21
國軍北投醫院
洪秀汝社工師
22
國軍北投醫院
吳永富住院醫師
23
馬偕紀念醫院(社會服務室)
劉怡伶社工師
24
馬偕醫學院(學務處)
何秋苹組員
25
雙連安養中心
蔡芳文執行長
26
雙連安養中心 院牧部
戴約信牧師
27
雙連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李雅婷行政
28
趕路的雁全人關懷協會
林雲敏理事長
29
趕路的雁全人關懷協會
趙華謹
30
趕路的雁全人關懷協會
呂破
31
三芝基督長老教會
江茂男先生
32
三芝區關懷社區協會
黃瑞齡理事長
33
三和社區發展協會
江慶崇理事長
34
新北市家庭與社區發展協會
林素幸理事長
35
三芝區婦女會
林秋香
36
芝蘭社區
劉理事
37
新北市三芝區原住民發展協進會
郝泉成頭目
38
三芝殘障自強協會
連文華理事長
39
慈濟基金會-淡水區
許屘鎕先生
40
法鼓山北海岸關懷室/慈善基金會
郭又禎
41
法鼓山北海岸關懷室/慈善基金會
賴蔡美珠
42
法鼓山北海岸關懷室/慈善基金會
李錦桂
43
法鼓山北海岸關懷室/慈善基金會
林惠玲
44
法鼓山北海岸關懷室/慈善基金會
劉德馨
45
新生活社會福利發展促進會
羅素如老師
46
新生活社會福利發展促進會
郝燕芬教學組長
47
新生活社會福利發展促進會
楊世彬先生
48
紅樹林新聞
胡嘉珍記者
49
紅樹林新聞
李彥穎記者
50
淡海報導
蔡菁兢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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